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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伦理审查流程

项目伦理审查流程

一、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受理伦理审查申请的时间:

周一至周五全天、周六上午工作时间;

伦理审查委员会秘书:黄健;

电话: 025-89699426,邮箱: llwyhbgs@126.com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珞珈路30号 糖心vlog3号楼4楼。

二、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申请项目需先通过机构办审查后再至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医疗新技术需先经过医务处审查,科研项目需先经过科教处审查后再至伦理委员会办公室。

三、申请伦理审查的资料递交:所有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不论我院是组长单位还是参加单位,伦理审查委员会的初始审查均采用会议审查的方式。申办者或研究者应按照“送审文件清单”准备资料,在会议前两周将全部资料送至伦理委员会办公室。

伦理审查委员会秘书在收到伦理审查申请人的申请后,对于提交的审查文件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告知伦理审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内容以及提交补充材料的截止日期,发送补充/修改送审材料通知。审查文件资料齐全的,发送受理通知。

四、缴纳伦理审查费用。

五、会议审查时间: 伦理审查委员会秘书上报伦理审查委员会主任,由伦理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决定具体会议日程,秘书确定审查日期后

通知研究人员。研究人员将需要会上报告的PPT发送至伦理审查委员会邮箱。研究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提前15分钟到达会场。

六、领取伦理审查决定时间:伦理审查意见在伦理审查会议后3个工作日后到伦理委员会办公室领取。